灵愫想起她的十六岁,“那时真是年少轻狂。” 阁主说那可不是,朝蔡逯告状:“那时她狂得很。走在街上,看谁不顺眼,直接上去哐哐砍几刀。因此,她还有个绰号,叫‘来一刀’。看你不爽,就给你来一刀。” 蔡逯惊奇,“原来‘来一刀’是你。到现在,‘来一刀’还是朝廷尚未追捕到的三大通缉犯之一呢。” 灵愫挑眉,“另外两个是谁?” 蔡逯回:“代号佚与逍遥柳。” 灵愫:“‘逍遥柳’是闫弗的江湖代号。” 所以这三大通缉犯,其实只是在指她和闫弗。 现在再听起“代号佚”,不免感到恍如隔世。 “那次爆炸后,‘代号佚’就彻底在江湖销声匿迹。”灵愫说,“自此,我就只是我自己。” 她只是她...
天生废武脉,十年傻子名,古老石碑,祖祠石棺。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,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,一路高歌狂飙,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,挺身问剑,这一生,不弯腰!激情,热血,红颜,腹黑,扮猪吃老虎,一个都不会少,禹枫出品,速度保证。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