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扬的酒疯子如此恭敬、热情,但他依然听从着公子的吩咐,帮他脱靴、宽衣,和公子一起把他扶躺到床上,让他休息。 那人本就早已醉得不省人事,躺到床上,倒头便睡,顷刻间就鼾声如雷。 满屋子弥漫着刺鼻的酒气,长兴不耐烦地推开了窗,打开了门,然后没好气地独自立身到窗下,脸对着窗口气呼呼地生着闷气,还不时地回过头来,瞪一眼床上那个鼾声震天,吵得他根本静不下来,惹得他心烦气躁的人。 公子则依旧还是跪坐在桌边,见长兴如此烦躁,便笑着拿话来安慰他,“长兴休得如此,此人是我非常尊敬的一位长辈,也算是故人。” “故人?公子,那这人到底是谁呀?长兴时时跟着公子,为何从来都没见过他,就是为了他,我们连白马寺都去不成了。” “白马寺,我们也可明日再去,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