米色的羊绒毛毯。 窗外天已经大亮,阳光从落地窗斜斜地切进来,在地板上画出一道明亮的几何图案。她盯着那道光线看了三秒钟,脑子里一片空白——这是典型的熬夜后遗症,身体醒了,灵魂还在床上赖着。 茶几上摊着的文件还在。密密麻麻的证据,像一堆被拆散的积木。咖啡杯旁边搁着一支笔,是她昨晚握着睡着的那支,笔帽不知道滚到哪儿去了。还有一张便签,压在茶杯底下,上面是陆时衍的字迹。 他的字很好看。不是那种练过字帖的好看,而是每一笔都带着棱角,像他这个人一样,利落、干脆、不拖泥带水。 “早餐在微波炉里,律协的约谈安排在上午十点。别迟到。——陆” 苏砚把便签翻过来,背面还有一行小字。 “PS:你家微波炉该擦了。” 苏砚...
枭者,勇而强也!枭者,首领也!武唐年间,天下大乱,酷吏当道,律法崩散,牝鸡司晨!主角岳峰,生而为枭,家国天下,我大唐男儿当自强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番茄的第十本小说。我叫孟川,今年十五岁,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