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泽却不会遣散人群、清空场地,他在火热的气氛里解了黑色镶金的披风,凝神听了几耳朵夜风中的旋律,再开口,歌词和旋律竟然意外地准确,渐渐地在一群人的歌声中悠扬起来。 他唱的是北地情歌,语言是很久以前就在北方流传的一种方言,很难系统地学成。前些日子薛瑚就看他在研究了,只是没想到他真的学得这么好,跟那些本来就说这些语言长大的百姓们说得一样好。 一曲结束,人群欢呼起来。早便有乐队吹奏起欢乐的乐音,大家随着曲调摆动起身体。薛瑚靠在李承泽怀里,站在人群边上看他们舞动。火光映在她脸上和眼里,把她的快乐映得如此清晰。 李承泽在她耳边道:“只愿年年有今日,岁岁有今朝。” 薛瑚勾起一抹淡淡的微笑,目光一转,看到另一处人群中的长宁,百姓们为他挑着灯,看他为这次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