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天,说这各自的苦恼,说这各自的欢喜。我因为看不见,那些礼节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。我搂住妹喜的腰,在健全人的眼前和妹喜亲亲我我。以前,我总会顾及身份,拒绝在人前做出有损仪态的行为。但是现在不同啦。餐桌上放着十几支啤酒和几支洋酒。我喝醉了。酒精的缘故只占一小部分。爱情才是控制我精神的主人。我爱妹喜,妹喜爱我。我对她做出亲昵的举动,都是情不自禁的。我才明白有种爱会失去理智。我只想抱着妹喜,亲吻妹喜,再和妹喜说些情话。我的手不自觉地摸上妹喜的大腿。我的唇也不自觉地蹭上妹喜的脖子。胃里的酒精与食物不足以让我饱腹。我还想吃掉妹喜。是那种狠狠地咬她,啃她,吞下她。逐渐有人注意到我那不轨的行为了。王大力怒吹一瓶啤酒,默不作声地走出去吹风。妹喜留意到我那不安分的手,悄声说道。 “别闹。这里有人呢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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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