浅灰的印子。“这是五十年前的请柬,”老人的声音像漏风的风箱,“搬家时从樟木箱底翻出来的,纸都脆了。” 林小满轻轻拿起一张,米白色的糙纸上印着“囍”字,是用红油墨拓的,边角已经卷成波浪。抬头写着“恭请张三同志”,字迹歪歪扭扭,墨水在“三”字上洇出个小疙瘩——大概是当年钢笔没水了,硬蹭出来的。 “当年没办婚礼,”刘桂香拄着拐杖挪过来,棉袄袖口磨出了毛边,“就发了这请柬,请街坊去食堂吃了碗阳春面,他说‘等以后日子好了,补你一场’,结果这一等,就是五十年。” 顾知行站在邮局门口抽烟,晨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,落在满地的梧桐叶上。林小满昨天给他打电话时,声音里带着点雀跃:“有对金婚老人想补办婚礼,就想拍组照片,用这些旧请柬当背景。”他当时正在仓库修道具,听着电话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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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