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初我刚写这本书的时候还没有女朋友,还没有结婚,还没有孩子,嗯,当然,现在依旧没有。 总而言之这本书是我第一次顺利写完的小说,嗯,感触当然是非常多,三百多万字,我写了大概一年多吧? 具体时间我也记不住了,没办法,心就是这么的大。 好了,关于这本书我也不想再多说什么了,因为在写书的时候,我才发现了自己的风格。 我,是不可能一直搞笑下去的,也更不可能一直悲情下去,因为这俩者对我而言,必然是共存的。 我的脑袋或许是一个非常神奇的脑袋,因为我想的东西经常不太对劲,大概我的脑袋一半负责搞笑,一半负责悲情吧? 有的时候明明是在写搞笑,可脑子里自然而然就出现了悲剧的一面。 就比如说这本书吧,实话实说,我是在写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天生废武脉,十年傻子名,古老石碑,祖祠石棺。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,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,一路高歌狂飙,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,挺身问剑,这一生,不弯腰!激情,热血,红颜,腹黑,扮猪吃老虎,一个都不会少,禹枫出品,速度保证。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