树。白袍老者把兽皮卷裹在沈傲霜掌心时,指节的褶皱里还沾着昨夜画灵纹的炭灰:“青云城的石阶有九百九十九级,每级都刻着青云宗的入门剑意,你们若能走到顶,才算摸到正道的门槛。” 五人背着简陋的行囊站在崖下,远处的青云城浮在云间,青色城墙像一块浸在灵雾里的玉。林锋把裂岩剑往背后一甩,剑穗扫过脚边的狼尾草:“九百九十九级而已,走就是了。” 从黑风森林到青云城山脚,走了整整三日。等看见那道通天的青阶时,夕阳已把石阶染成了金红色。最底下的一级石阶足有半人高,表面刻着一道极简的剑痕,风吹过时,剑痕里竟泛起微弱的剑意,刮得人脸颊发疼。 “这是‘引剑意’,能测心性。”李浩宇蹲下来摸了摸剑痕,指尖的空间灵根微微颤动,“别用灵力硬抗,顺着剑意走。” 沈傲霜第一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天生废武脉,十年傻子名,古老石碑,祖祠石棺。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,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,一路高歌狂飙,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,挺身问剑,这一生,不弯腰!激情,热血,红颜,腹黑,扮猪吃老虎,一个都不会少,禹枫出品,速度保证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