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 看着来人,本来心情颇好的伏洛脸上的笑容倏地消失殆尽,心下暗暗叹了口气,向前相迎。 “天君。” 来人面容枯槁,神色阴沉,一双手交叠着罩在宽大的月色袍子下,天然的带着上位者的威压。 毅德定定地看着死气沉沉的黄泉之水,连个眼神都没给伏洛。 “天君,来此所谓何事?” 伏洛靠近了些,虚虚地站在毅德天君侧边。 再往前数个万把儿年,他作为洛小仙的时候,还能畅所欲言,大骂九重天不仁不义,顺便啐两口唾沫,现在…… “伏洛,你可知我为何选你做冥王?” 是啊,从前的冥王是天地规则降下的神职,而现在的冥王却是九重天所赐下的名头而已。 伏洛微微俯首,那一点儿微末傲气让他没有开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