蛮力,揪住侄女儿的衣襟,在破旧的居民楼下吵吵闹闹。姨妈不怕出糗,就怕嗓门不够响亮,好让所有好事的人都知道:徐招娣是一个不孝女。 当姨妈一听到招娣结婚了,一桩喜事在她眼中就如同世界末日。她今日把侄女儿约来,就是想出一口恶气。若不是前同事说漏嘴,她压根就不晓得侄女儿居然戴着鸽子蛋一样大的钻石戒指。难怪从那会儿起,侄女儿越发地冷淡,不会消息,不回电话,连一声对长辈的问候都没有。 没教养的坏妮子,姨妈朝地上啐了一口痰。 看戏的人多了去了。同住在一栋楼的邻居站在阳台观看,路过的居民拎着蔬菜观看,楼下乘凉休憩的大爷大妈观看……他们对家长里短的事情习以为常,却又禁不住好奇之心,于是各个人皆是面无表情地目不转睛。其中几个邻里见过几次徐招娣,这会儿,他们还不知道她改名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