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挺奇特的。 其实在写这本小说之前,我也看一些其他的修仙小说作参考。同时,许许多多的修仙电视剧我也陪我老婆一起涉猎。在看的过程中,我的脑海中一直都在想,究竟什么是仙?修仙,修的到底是什么? 由此,产生了这本书的契机。 不过,也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,这本书是在我的《萝妻》被强行完结完结之后仓促上马的,所以许多地方可能想的都还不是很完善。但是这也算是对本人的仙人世界的一个遐想,一个揣摩。 其实翻遍许许多多的中国古典小说,都说仙人仙风道骨,有通天彻地之大能。但是这些人有了这些能力之后干嘛用?修仙就是为了变成飞机钻地机潜艇合而为一的这种感觉吗? 而在本书的结束,陶寨德依然在问这个问题。修仙究竟是为了什么?单纯为自己,那么修仙的理由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枭者,勇而强也!枭者,首领也!武唐年间,天下大乱,酷吏当道,律法崩散,牝鸡司晨!主角岳峰,生而为枭,家国天下,我大唐男儿当自强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