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处,他拿出放在口袋里的手电筒,反握住照亮前方阴暗的路,黑暗中出现一道橘黄色成漏斗状的光线。地上佈满腐烂的树叶、树枝、果实与泥泞的泥土翻搅在一起,散发着臭味。 他拿出手机,在google地图上标记目前所在的位置,如此一来即使在树林迷路,他也不用担心找不到回去的路。只是,家宝真的在这阴森的树林里吗?他吞下喉中的口水,才发现他的喉咙好乾,电子錶上显示的温度只有八度,幸好他身上穿着御寒的大衣,他踏进这不知名的树林里,鞋底在泥巴上发出啪搭啪搭的声响。 萧谭漫无目的的行走在潮溼的树林里,每转一个弯似乎又都回到原点,走进树林后才发现看不到刚刚映在车窗上的火光,所以现在的他只能瞎子摸象般的乱走。 他隐约看到有一坨白色的绒毛混杂着乾枯的血块被弃置在一棵树下,他好奇的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