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第一次见到他,那双带着寒意却又藏着深情的红眸,就让我觉得心颤。不是害怕,是一种想哭的冲动。 好像我等了他很久很久,久到记不清年月。 他的不一样 他对我很好,好得让旁人都觉得腻味。 他会记得我喜欢的每一种花,会在清晨为我摘下带着露珠的那一枝。他会笨拙地学着做甜糕,哪怕第一次把手烫伤了,也不肯让我靠近厨房半步。 “你是来享福的,不是来受苦的。” 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话。 可我却在他眼底,看到过一闪而过的痛楚。 夜里,他有时会惊醒。不是做噩梦,而是下意识地去摸我的手腕,确认我还活着,还在他身边。 那种急切,那种害怕失去的恐慌,不像是这一世才有的感情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