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了。 我写就经历了一年半的时间。我从来没想过我要写这么多的字,最初也就想的是二百万字,没想到一下子整出来这么多。 说句实话吧!我都想过太监,但是又舍不得。现在总算是折腾完本了,但又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。 在这本书里,我骂过,笑过,哭过,病过,荒唐过,傻逼过。[ 呵呵,不知道该怎么说了,因为突然有些不舒服的伤感吧!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,我还在上大学,现在,我已经走上了工作岗位,小说成为了我每天必须要做的事情,也是唯一一个每天都在做的事情。 经历了很多,明白了很多,写了很多,现在,没啥好说的了。 期待着我的下本书吧! 相信不会太久的。 记住我。 笑看雪舞。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