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论是观察者射出的惨白死光,还是古神挥舞的腐烂触手,都在这一刻被按下了暂停键。 秦风的身影,在两大庞然大物正中央浮现。 “这就是……混元?” 他低头看了看手心,嘴角勾起一抹暴虐的弧度。 此时此刻,那个不可一世的“观察者”不再是高维神明,那只令人作呕的“古神” 但是秦元帝对此话却是嗤之以鼻,自古一来朝臣很少有篡位的,但是阉人为祸致使朝纲混乱,民不聊生的例子屡见不鲜。 正当两难之时,突听山上又传来一阵马蹄之声,洪荒与吴行同时向山上看去,只见一个喽罗打扮的人正骑着马冲下山来,到阵前时纵身下马,跑到吴行身边刚要附耳与吴行说话。 再说,没多久还要和无天生死决战,他们这些人能不能活着回来还很难说,现在说明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