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手把手地教我,我又岂会有今日。” “金耀晨,你忘恩负义,要不是天哥,你早被饿死了。天哥赐了你无上地位,你却背叛天哥,你这样的败类,该杀!” 张猛听了肺都气炸了。 都说人性如野兽,可像金耀晨这样的败类,纵观历史也找不到几个。 受到辱骂,金耀晨却毫无怒意,淡漠道:“你没有说错,我能今日,全是拜天哥所赐。当年天哥何等的不可一世,而我,只是因为是那个天杀的老杂碎酒后乱性说生,就成为卑贱的野狗。” “天哥,虽然今日你不得不死,我还要愿意叫你一声天哥。若没有你,我别说能拥有今日的一切,恐怕连活下来都难。” 金耀晨的身世很可怜,他本是隐世家族金家的后代,却只因是他老子酒后乱性,跟一个卑微的佣人所生,就得不到家族的承认。 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?别拦着我,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!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