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出这样的气话。但是多说几句之后,我才意识到,原来早在霏霏挑拨之前,从依恬得知我让她练的曲子是从前霏霏练过的、从她得知我送她那把小提琴的来歷的时候,她就已经这么怀疑了。 把谁当作替代品这件事,等于是抹煞了一个人的独特性,这是很严重的指控。因此,听到依恬这么指控我的当下,我真的有些生气。 但我真的没有吗? 我已经很久没有去回想过往,但是,和依恬告白后的当天晚上,我在淋浴的时候,零星回忆就这么自然而然的浮现脑海。 最初的记忆,是一条门缝,亮晃晃的。 那是我第一次以「偷窥者」的视角站在我家琴房的门外边,理由是,这是我第一次听到那么难听的钢琴声,我想知道是谁在我家弹琴。我确定不是张书芸,那时十岁的她已经开始练李斯特的「鐘」了。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