宽敞、却清雅幽静的小院。院中一棵老桂树,金蕊满枝,甜香馥郁。树下石桌上,铺着宣纸,砚中墨浓。 陆文渊端坐石凳,他已过而立,蓄了短须,更添儒雅气度,只是目光愈发温润深邃。他身着常服,手中握着那支母亲留下的旧银簪——簪身已被摩挲得温润生光。他微微闭目,似在回忆,又似在酝酿。 半晌,他睁眼,提笔,蘸墨。 笔是普通的狼毫,纸是寻常的宣纸。但当他落笔时,周身那股温养多年、已臻化境的浩然文气自然流转,融入笔端。他写得极慢,极认真,仿佛不是在写字,而是在镌刻,在抚慰,在完成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。 笔走龙蛇,力透纸背。写的并非宏篇大论,也非诗词歌赋,而是一篇跋文。 “余少时遭变,颠沛江湖,幸遇邋遢仙师点化,林兄半夏引为知己,更得贤妻青黛不离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