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年不太适应,实在是无心来写,对此我感到十分的抱歉。 很多人都因为我两次的断更而选择放弃了这本书,我很难过,但是我也知道这是我断更要付出的代价。 但是当我知道有些人追了这本书两年的时候,由衷的感谢你们。 每个作者写小说的时候,最应该感谢的就是这些忠实的读者,在这里,冥冥向你们鞠躬致谢。 可能这本《贵族》写的并不是很好,有的地方有些拖沓,有的地方不符逻辑,还请大家见谅,其实我一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刚刚转学到一个新的学校,在那里我不认识任何一个人,心里比较恐慌。 那一年我接连转了两次学,两次的恐慌让我难以承受。 所以才有了林梓潇这个角色,她是坚强的,她是聪慧的,她的人生或许不是一帆风顺的。 我想表达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