着站在城墙下,四周皆是袍泽的尸骨。 他用仅存的一只手,用尽最后的力气,将破烂的军旗插入地面,旗帜在漫天黄沙中飘扬。 直到临死前,他的眼睛都在死死盯着关外的方向,他不能倒,他身后是万家灯火。 大丈夫战死沙场,马革裹尸,他并不后悔 只是.... “铮....” 琴音浮动,宛若江南烟雨中柔和的丝竹之声。 漫天的风沙,化作了蒙蒙的细雨。 那一座孤独死寂的塞外长城,化作了杨柳依依的故乡河畔。 一艘乌篷船从江面上缓缓摇来。 船头,站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,手里还牵着一个总角孩童。 “老头子...仗打完了,我们胜了,该回家吃饭了。” 老卒愣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