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时候下手更狠了些,它一年到头有一大半的时间陪庄木雨在外面转悠,凶名传得更远了。 当初被庄木雨带回引华峰的小青耕倒是长大不少,已经很有成鸟风范,但是不知是习惯了绿毛球的模样,还是想赖在引华峰不走,如今它仍爱变成幼鸟,追在泽婴屁股后面跑。 百年时光对仙界而言,不过是弹指一挥,山上没什么变化,不过当初被烧毁的林子都长好了,如今已看不出战场痕迹。 庄木雨回山时天已经快黑了,还没到山腰,他就嗅到了菜香,面上不由得一松,趴在他肩头的瑞三早就按捺不住,抢先一步跑了,功德云慢悠悠陪着他往上走,靠近些就能听到夹杂在风里的笑闹声。 年夜饭吃得很满足,百年间谷岁长做饭的手艺大有长进,每道菜都是庄木雨爱吃的,饶是他根本不需要进食,也忍不住多吃了一碗饭。 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