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,请乖乖翻回前面,谢谢您的配合。 《ask》这个故事,是我花了十二个月难產生下来的第一个孩子,爱情的成分佔了一大半,靠着不成熟的文笔和对梦想坚持到底的心,一路上走走停停,偷懒过、懊恼过,总觉得自己没有把想表达的好好呈现出来。 来到popo这个写作平台时,我立志要完成一部十万字的小说;一点一滴累积了人气后,我开始有了想把它实体化的想法。 写小说最开心的事,就是有读者会和你讨论剧情、会和你分享自身经验,其次就是交到一群知心的文友了。 我永远记得,人生中第一本爱情小说是郭妮的《天使街二十三号》,在郭妮细腻的文笔下,当时没有谈过恋爱的我,心情却会因剧情转折而跟着有哭有笑,慢慢地打开心中的那扇,憧憬爱情的窗。 现实中有太多的不完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