绝不可能全都是汉人。 以刘邦和朱元璋为首的两批农民起义军势力,大多都是掺杂了汉人血统已经多少被同化了的庶民。 但,还有一批人出于种种顾虑,并未去加入。 胡汉之争,尽管多年来已经渐渐模糊,但一个汉民的王是否会接纳他们。 但李世民不同。 虽说并非直系,但他其实跟杨广的血脉多少是有点重合的。 尽管他举旗造反的非常突兀,但是对大部分胡族来说,接纳李世民,显然要容易的多了。 当李世民在洛阳城发出号召令后,不少一直在踌躇的大小贵族都咬咬牙率军朝着洛阳进发了。 另一边。 站在洛阳城头上的李世民若有所觉的抬头看向城外,笑了起来。 “终于来了么……” …… 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