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让礼这么讨人喜欢的室友? 不知道。 是谁冷漠龟毛对人态度一点也不好? 还是不知道。 只知道温榆快要和纪让礼成为连体婴——不对,连体婴得双方都主动才算,他们这种情况的话…… 经过一顿酣畅淋漓的深思熟虑,温榆决定将自己定义为纪让礼的人形挂宠,纪让礼在哪那他就在哪,他喜欢和纪让礼呆在一起。 至于会不会不合适,温榆的想法是:那怎么了? 纪让礼又没有拒绝,没有拒绝就是愿意,愿意就是他也喜欢跟他呆在一起。 何况自己又不烦人。 虽然偶尔话多,但那叫热爱分享生活。 至于舔狗什么的,绝对没有,他们关系可平等了,为初来乍到的好兄弟鞍前马后的事情,怎么能叫舔狗呢? ...
枭者,勇而强也!枭者,首领也!武唐年间,天下大乱,酷吏当道,律法崩散,牝鸡司晨!主角岳峰,生而为枭,家国天下,我大唐男儿当自强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番茄的第十本小说。我叫孟川,今年十五岁,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