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妻子被人喜欢,甚至被高质量的男性追求,这是值得庆幸的事情,因为这证明我的眼光并不差,而她也足够漂亮优秀,平平无奇的人总是不受欢迎,不是吗? 不过,那些追求她的男人中,能进入我眼底的却没几个。 我曾经去学校接她,就见过那捧着999朵示爱玫瑰站在她门口等她的男人。 还算年轻,也没有满身logo穿搭的臭毛病,整体品牌和色彩搭配的恰到好处。 看起来还算时髦,大概是西部某个保守家庭出身的独生子,从小在中产以上的阶级长大,没有为吃穿发过愁,往好处想,这样的男人说不定还在返校节拿过人气国王的名号。 他一定对自己的容貌和条件很自信,才会选择这样大张旗鼓的追求伊芙。 我降下了车窗,戴上墨镜。好整以暇的看着他那副毛头...
枭者,勇而强也!枭者,首领也!武唐年间,天下大乱,酷吏当道,律法崩散,牝鸡司晨!主角岳峰,生而为枭,家国天下,我大唐男儿当自强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番茄的第十本小说。我叫孟川,今年十五岁,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