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,我每天下午四五点总会想到自己还有书没写,于是回到寝室,开始码字。从签约开始持续了半年多,算是我坚持最长的一段时间。 这本书应该说很小众,看得人不多,成绩自然也不好;而且我一开始就打算60多万字完本,自然不可能发展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积累足够人气,我想我也不适合写那种几百万字的小说,字数一多套路重复的就越多实际有用的剧情就越少,这样的我大概是不可能作为“网络写手”火起来的吧? 当初我开始写网络小说是因为看的网络小说多了,然后自己想看的越来越少,于是自己想:那不如自己来写吧。然后就动笔了。我记得一次写炮姐的同人,是因为补番【某科学的超电磁炮】,脑子一热,好,写吧。当天在创世创建新书,写了五章一万多字;然后次日6000字;第三天往后就只剩下2000字,最后还阑尾了。这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番茄的第十本小说。我叫孟川,今年十五岁,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