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肉精华,这对异族的吸引力无疑是非常强大的。 莫非是数量少了?还是气味没有飘散出去? “不对,血珠被我碾碎一枚,弹裂一枚,气味早就飘散出去。再加上兽类对这类气味极为敏感,不可能嗅不到。”枫秋轻声否决内心疑惑。 莫不成这里是强大兽类的地盘?普通异兽不敢接近? 枫秋内心忐忑,凡明五层的实力太弱太弱,他必须要谨慎行动。 耐下心继续等待,若半个小时内没有兽类接近,枫秋会退去,血珠只能遗弃在原地,带回去只会成为移动靶子。 时间流逝,枫秋越发肯定,这里是强大兽类的地盘。毁掉的两枚血珠是先前土蛙的,品质自然好不到哪里去,强大兽类对之不屑一顾。 看来真的挑错地方了,内心哀嚎一声,正欲离开时,余光瞧见地面有只紫壳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穿越加重生,妥妥主角命?篆刻师之道,纳天地于方寸,制道纹于掌间!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,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?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枭者,勇而强也!枭者,首领也!武唐年间,天下大乱,酷吏当道,律法崩散,牝鸡司晨!主角岳峰,生而为枭,家国天下,我大唐男儿当自强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