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黄月英做的,不是蒲元铸的,是周氏从蜀锦总坊的库房里翻出来的。一个银质的杯子——不是纯银,是银铜合金,外面镀了一层薄薄的银。杯身刻着缠枝花纹,杯底铸了“长乐未央“四个篆字。周氏把它拿来的时候表情很平淡,像是随手从仓库里捞出来的,但刘蝉看得出来——这个杯子是她特意挑的。 “这是库房里压了三年的存货。没人用,妾身觉得陛下可以用。“ 刘蝉端着杯子在手里转了两圈。银质的,不保温,但好看。他倒了一杯热水试试——握感不错,重量适中,杯口圆润不硌嘴唇。唯一的缺点是烫手——银的导热太快了,热水倒进去杯壁立刻就热了。他皱了皱眉,心想回头让黄月英给加个把手。 但杯子的事不是今天的重点。 重点是太监冲进来的时候,手里举着一卷竹简,跑得气喘吁 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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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