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法吧,其实是我刷一些末世题材太多了上头写的,那时候主要中心在古代历史架空,所以对这篇没怎么上心。 作者本人写的时候年龄很小,本身没什么见识,文笔不够生动,又因为来来回回拖更费了不少时间,所以这篇其实很坎坷,导致费时俩年才4万字,但相比隔壁的锁情,我觉得结局除了潦草,其实也挺能接受的。 在写的时候,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,那就是如果在末世,或者人类因为什么要灭绝的时候,也许大多读者都希望he这个结局。 但我又发现,可能其他文确实he了,只是自己的这篇实在写不下he。 没有为什么,仅是因为“不合理”三字,试问一个种族,贪婪又邪恶,在经受文明的打击后,难道还能站起来? 所以在我创作主角团后,可能是因为自己比较崇尚be的感觉,在下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