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书,原本我并不觉得自己写这么多,给自己点个赞吧。 我的神灵日常这本书,我算是把脑细胞都给逼死不少,网上的评论也褒贬不一,起先我写的比较小白,大家便希望我有深度一点,结果深度了,又有人觉得应该写得小白,真是众口难调啊,不过我总算是按照自己心中所想而写的,算是没有辜负自己,也没有辜负读者吧。 写作当中,曾经出现过一段时间的断更,原因是我只是个脑袋笨笨的男孩,不太懂一心二用,偏偏我刚踏入社会,面临工作压力,写小说,还是第一本没什么读者的作品,大多数人都劝我放弃,而我也有过迷茫,想过放弃,去找工作,不写小说了。 后来思来想去,还是希望给自己一个交待,也给几个一直追看本书的几个铁杆书迷一个交代,再次,逸风奉上诚心诚意的感谢,我的坚持和你们的鼓励是分不开的。 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一次无意中的遭遇,让苏沉双目失明。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,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。他要用自己的努力,为自己,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