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摆在一起,中间留下了一道血淋淋的断裂。 那伤口的血甚至到现在都还在流着,大有不将他身体里所有的血流干不罢休的意思。 豫王此时的处境已经很危险了,先是不眠不休时刻保持神经紧绷一天一夜,再是两场威胁生命的打斗和距离惊人的急速长途跋涉,最后加上严重失血导致的昏迷以及伤口发炎导致的低烧,即使是再强壮的人也该状况不妙了。 我知道我该做点什么来救救他的,可是我什么都做不到。如果要止血,像他这种程度的伤,必须要把伤口缝合起来,才能阻止进一步的大量失血。然而就算我能像《神话》里面的玉漱一样用头发当线给他缝,我也没有能拔下来当针的簪子啊,早知道不应该坚持换回男装的。我唯一能做的,就只是拿布块沾了水给他简单清洗一下伤口,可是血又很快流出来,我也是有点无奈。 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