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但两鬓却早已华发丛生。 清扫完之后,他又从山脚下挑了一担水,提到一处坟茔前,先拿出几碟精致的点心摆上,又取出一块白色的抹布,轻轻地擦拭着墓碑,“公子,告诉你一个好消息,今日樱花开了,对,就是少夫人捣鼓的那株粉色带金边的。之前,属下还不相信会有这般好看的樱花,没曾想,竟是真的”,男子自言自语道。 “重风叔叔,重风叔叔”,不远处跑过来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小男孩,长得粉妆玉琢,尤其是一双灿若星辰的眸子,真是像极了某人。 原来,这黑衣男子竟是昔日御政王萧简的贴身侍卫长,重风。 “小主子,小心些,别摔了”,重风见那孩子跑得急,当即快走几步将他搂入怀中,打量了一会儿,说道:“小主子长高不少,身子骨也强健许多”。 那孩子闻言,满脸得色地说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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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