剩一个还没想起这回事来的秋桐自己了。 前面也说了, 欧阳毅对视线特别的敏感, 原主喜欢他的事情他自然是有感觉的,虽然他们总共不过见了三次面, 但是眼神是骗不了人的。 事实上不只原主喜欢欧阳毅,欧阳毅对原主也是有好感的, 秋桐的这具身体的外貌长的不差,不,应该说相当不错, 一个直男被一个娇俏可人以爱慕的眼神看着,怎么可能会反感。 而不反感的结果当然是心生欢喜了,虽然这种喜欢还很浅,还没上升到爱情,但这已经是一个好的开始了。 只是没想到半途换了人, 只能说, 幸亏原主与欧阳毅只见过三次面,并且其中一次是相亲, 一次是订亲, 两人并不是很了解, 所以欧阳毅并不知道此秋桐非彼秋桐。 当然啦, 这里面还有一个很美妙的误会, 因为秋桐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