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王身上,都属于我的印记,我们欢爱的证明啊!!在成为神王的女人那刻,那种刻入骨髓的幸福感,甜蜜的就算让我立刻去死,我也心甘情愿。” 她一脸的幸福憧憬,下一瞬简,想到了什么,露出哀哭色,“但是,但是因为我的无知犯错,神王他要抛弃我,怎么可以这样,我热爱神王,非常的热爱,只要想到以后的日子里再也见不到神王,就心痛的不能呼吸,求求你,骆小姐,让神王留下我好吗?以后哪怕只做一个灯使,只要能有机会再见到尊贵的神王,我就心满意足。” 小蔓的心已经被她所描述的场景,刺的支离破碎,事实的真相,来的这么沉重,让她的心一沉再沉。 “会的,如果你想留下,那肯定会留下来的。”小蔓直愣愣的看着前方,嘴里是发怔般的梦呓声,“你们不是还留有共同印记吗?这么美好的时刻怎么能被抹去呢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