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越来越难挨。后面更是被背刺,被当成工具。 钟采白做过最正确的选择就是加入常甜甜的队伍。 她离开令人窒息的名利场,发现研究是那么简单。 常甜甜还没什么脾气,她们日常相处得很好。她的生活很舒适。 她想要的东西,常甜甜都会想办法给她。一旦有好东西,常甜甜不会落下她那份。 她可以大大方方地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。做出好东西可以得到回报,不会被人挑刺,不会被人打压谩骂。 最关键的是,常甜甜帮她报仇了。 她亲手折磨了自己的仇人。没有经历过的人不明白那种快感。她的人生就是被那些仇人毁了! 如果有爸爸妈妈在,她都不敢想象自己会是多快乐的小女孩! 将仇人折磨死后,她没时间,也没空感到空虚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枭者,勇而强也!枭者,首领也!武唐年间,天下大乱,酷吏当道,律法崩散,牝鸡司晨!主角岳峰,生而为枭,家国天下,我大唐男儿当自强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