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 疯了。 如果是真枪,怎么可能打不穿一个肉体? 所以,他能想到的,就是贾爱国手里的这把冲锋枪,是假枪。 贾爱国也不废话,直接一伸手,又从旁边的阿sir手里抢过了一条枪,然后对着自已的胸口再开一枪。 子弹撞击到皮肤的瞬间,就有火花散开。 这一下,吕悦不说假枪了。 整个警队,三百多人,几乎所有的人都把枪举了起来,对准贾爱国。 就等吕悦一声令下,然后开枪射杀。 虽然,他们也知道,射杀的可能性不是很大。 “放下,放下……把枪都给我放下,有话好好说!”吕悦吓尿了。 开枪? 特么的你们开枪,我还要不要命了? “咳咳咳……”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