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烂,有两方面原因。 原因一,个人实力, 说来惭愧,本作者写过最长的小说,就是这一本,其他小说大都10万,20万字就太监不写了。 虽然那时候一直太监,但却是我最开心的一段时光,因为我在上大学,无忧无虑,想咋写就咋写。 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成绩都不咋地,一天几毛钱,一天几块钱,一天几十块的都有,也就挣个生活费。 原因二,生活压力。 本作者现在毕业了,有房贷,有花销,有父母,对此我问心无愧,掏钱毫无怨言,房贷已经还很多年了,不可能突然卖了,再加上现在的房价……哎! 花销也是如此,我赚钱就是为了消费,不可能天天吃馒头和白开水,好吃的,买!新皮肤,买!好玩的,买!(突然明白自己身无分文的原因了,呜呜呜) 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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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