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刚好差不多一年的时间。 很是感叹,向来三分钟热度的我竟然完成了一本百万字的作品。 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奇迹。 其实从蒙德篇后期开始,我就一直处于“写”还是“不写”的状态中。蒙德首秀就被关小黑屋真的非常打击我,为了出小黑屋,我把原来的想法改的乱七八糟,到自己都不忍直视的程度。 结果显然,赶走了一批读者。 但是我很幸运,就算是写成这样,还是有一些暖心的读者一直在追更。 我真的很高兴。 但很明显,我的写作状态并不好,我感觉我的灵感枯竭了,我不知道该写什么了,我无数次动了断更的念头。 就算是强行写出来的文章我自己看了都想笑,毫不夸张的说我觉得我写的是一坨x。 我不想写了,我觉得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,风光无限。无他,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,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,也只能忍着。 宁芝笑着二殿下,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?输了,我嫁给你。若是赢了么,不仅是我主天下,连二殿下的人,心,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,如何? 裴珩嗤之以鼻,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?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?他还能输了不成?总要叫她知道厉害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