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带队的,正是十二小队的小队长‘何雷’。 这是一个以卖肉为生的屠夫,但不想末日后,他摇身一变,竟成为了做人肉生意的刽子手。 他曾经在食物缺少的情况下,杀了自己的女友,吃了三天的人肉,后来才被骑士军发现,将他带走。 而且,他吃自己女友的那一幕,骑士军也都看到了,但这帮家伙,都是一些亡命徒,当看到这一幕,不仅没有排斥他不说,反而将他看作英雄一般的人物。 所以在他的十二小队里,几乎都是一些没有人性的家伙。 他们经常在暗地里杀人、吃人,以此向人来证明,他们才是真正的勇士。 “嘭!” 车门被狠狠的甩上,一个秃脑子的胖子,自打车上下来。 身着大号的皮马甲,脖子上带着金链子,手指上更带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