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 当然,也受过不少欺凌。 有一次,他们仗着人多,盯上了我抢的食物和钱,逼我交出来。 尤其是那个胖子,恶狠狠地朝我吐口水,脸上的肉甩得我眼睛都花。 都说兔子急了还咬人,更何况我豁得出自己这条烂命呢。 依稀记得那是七岁,当我咬破那胖子的喉咙,满嘴鲜血的那一刻,那群小畜生就吓得都跑了。 为了逃过官府追捕,我东躲西藏,活得如同阴沟里的老鼠。 ... 我见惯了人世间的冷暖,心里早已麻木。 直到有一天,我遇到了一个受了重伤后,命不久矣的剑客。 我看得出来,他不是什么好人。 甚至像所谓的邪派。 我对快死的人没什么兴趣,再加上他年纪大,吃肉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