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。 那时沉迷小说热血上头,啥都不懂,写作纯靠莽,什么大纲人物情节啥都不知道,就是想到啥写啥。 特别《仙道漫涂》这书,连书名都写错了,实在汗颜。 应该是路途的“途”才对。写到最后真的都要崩溃了,完全是水字数。就为了撑够一百万,后面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的啥。 至于本书《诡地秘录》,其实是在写仙道漫涂前就开始写的,不过《仙道漫涂》先签约了。 本书是写到第十万字时申请了两次还是三次签约来着,也没想到最后会签约。 由于是第一次写小说,当时并不知道灵异题材第一人称门槛很高。因为盗墓笔记等灵异小说第一人称自己看的入迷,便用了第一人称。 写了之后才发现,非大神真不要触碰第一人称,实在太尬了。 还有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