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现在的心情很复杂。 快穿是我从来没有写过的题材,甚至在写第一本玄幻的时候,我都不知道有这个题材。 之后在认识同写文的朋友后,才知道了有快穿这种题材的文。 我和读者说过,我其实就是为了第一个故事而写的快穿,一头脑热开了文,当时写完了第一个故事,感觉人生都圆满了,甚至再不想往下写了(笑) 但不知道出于什么洪荒之力,让我把这个故事完整地写了下去,甚至是坚持写完了。 我看的快穿很少,不知道快穿该怎么写,所以完全就是按我自己的写法,怎么想怎么来,就这样竟然也能写完了整本(哭笑不得) 大概是……有毒吧。 不过在写这本快穿的过程中,让我最感动的还是读者。 这本书因为自身原因和一些不可抗力的外在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