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现在的心情很复杂。 快穿是我从来没有写过的题材,甚至在写第一本玄幻的时候,我都不知道有这个题材。 之后在认识同写文的朋友后,才知道了有快穿这种题材的文。 我和读者说过,我其实就是为了第一个故事而写的快穿,一头脑热开了文,当时写完了第一个故事,感觉人生都圆满了,甚至再不想往下写了(笑) 但不知道出于什么洪荒之力,让我把这个故事完整地写了下去,甚至是坚持写完了。 我看的快穿很少,不知道快穿该怎么写,所以完全就是按我自己的写法,怎么想怎么来,就这样竟然也能写完了整本(哭笑不得) 大概是……有毒吧。 不过在写这本快穿的过程中,让我最感动的还是读者。 这本书因为自身原因和一些不可抗力的外在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枭者,勇而强也!枭者,首领也!武唐年间,天下大乱,酷吏当道,律法崩散,牝鸡司晨!主角岳峰,生而为枭,家国天下,我大唐男儿当自强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