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我自己不争气啊—— 时至今日,我知道无论我如何说也回避不了烂尾的事实。 其实之前说要非正常结局的时候,我也没想到竟然这么快,竟然在两章后就写下了大结局,我本以为我还能坚持挺久的。 那几天忙得晕头转向,上课、做实验、图书馆学习看书、跑步、做兼职……即便现在也是如此。 当我忙成狗的时候,脑海里却还时常有着好久没有更新了的罪恶感和愧疚感,我实在累了,那一刻,我彻底清楚了:对现在的我来说,这是负担,我必须马上结束它。 然后就心血来潮地写了这个狗shi般的大结局。 哈,就和我当初心血来潮地发书一样,这就是我心血来潮干的一件事吧。 这本书的缺点自然是很多的,除了烂尾以外也还有很多,其实用不着别人说,我自己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