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我自己不争气啊—— 时至今日,我知道无论我如何说也回避不了烂尾的事实。 其实之前说要非正常结局的时候,我也没想到竟然这么快,竟然在两章后就写下了大结局,我本以为我还能坚持挺久的。 那几天忙得晕头转向,上课、做实验、图书馆学习看书、跑步、做兼职……即便现在也是如此。 当我忙成狗的时候,脑海里却还时常有着好久没有更新了的罪恶感和愧疚感,我实在累了,那一刻,我彻底清楚了:对现在的我来说,这是负担,我必须马上结束它。 然后就心血来潮地写了这个狗shi般的大结局。 哈,就和我当初心血来潮地发书一样,这就是我心血来潮干的一件事吧。 这本书的缺点自然是很多的,除了烂尾以外也还有很多,其实用不着别人说,我自己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