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我自己不争气啊—— 时至今日,我知道无论我如何说也回避不了烂尾的事实。 其实之前说要非正常结局的时候,我也没想到竟然这么快,竟然在两章后就写下了大结局,我本以为我还能坚持挺久的。 那几天忙得晕头转向,上课、做实验、图书馆学习看书、跑步、做兼职……即便现在也是如此。 当我忙成狗的时候,脑海里却还时常有着好久没有更新了的罪恶感和愧疚感,我实在累了,那一刻,我彻底清楚了:对现在的我来说,这是负担,我必须马上结束它。 然后就心血来潮地写了这个狗shi般的大结局。 哈,就和我当初心血来潮地发书一样,这就是我心血来潮干的一件事吧。 这本书的缺点自然是很多的,除了烂尾以外也还有很多,其实用不着别人说,我自己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