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正常的神经病更新时间:2017-04-18 13:07:39
四十年前姥爷犯下的过错,竟为我招了一个千年僵尸!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,竟然和老僵尸上了床!他的手在我小腹上游走,指甲伸出一寸长!“宋瑶,孩子的心,我要了。”当我不顾一切时,万万没有想到,他所做的一切竟然是为了唤醒那个陪她沉睡千年的女人!逐渐显露第三类特征的我,难道说,故事的开始,就不会是巧合?“宋瑶,最初,孩子不会出现在你的腹中;只是到最后,除了你,别的女人我都不想碰。”“那么,我该感谢你?”五百年前的大浩劫,究竟发生了什么?纠缠我的另一个男人,到底要带我去哪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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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,写少了显得仓促,最终就以这个版本完结了,对意犹未尽的读者病病就说声抱歉了,说实话,病病一般看小说超过四十万字的小说就直接略过了,写到目前这个字数完全是计划之外。 然后读者可能会觉得结局有点草,但无论写多少,在故事戛然而止的那一天大家还是会觉得草,就跟病病最爱看的《盗墓笔记》一样,看了那么久,或许三叔一直都在酝酿结局,但是看了结局以后还是会觉得草,就是因为这个不完整的结局,让病病一直念念不忘到现在啊,不过三叔在补坑(跑偏了)。 当然,如果不觉得草的话,可能是不想看了,或者字数真的到一定地步了。 哎,其实写大结局这个标的时候,心里很忐忑,因为我知道肯定会有很多人说结局的太草率了,可能病病喜欢这一类半开放的结局,感觉结局就要写略一点,看来病病要多做些功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他是龙族龙子,却蜕变天赋失败,自巅峰跌落。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,杀他证道。家族视他为耻辱,将他逐出,从族谱除名。绝境中,他苏醒前世记忆,华夏龙魂激活,化身地狱邪龙,拥有吞噬天地异火的绝世天赋。炼丹火,天劫火,三昧真火,地狱火等,都是他口中的食物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