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正常的神经病更新时间:2017-04-18 13:07:39
四十年前姥爷犯下的过错,竟为我招了一个千年僵尸!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,竟然和老僵尸上了床!他的手在我小腹上游走,指甲伸出一寸长!“宋瑶,孩子的心,我要了。”当我不顾一切时,万万没有想到,他所做的一切竟然是为了唤醒那个陪她沉睡千年的女人!逐渐显露第三类特征的我,难道说,故事的开始,就不会是巧合?“宋瑶,最初,孩子不会出现在你的腹中;只是到最后,除了你,别的女人我都不想碰。”“那么,我该感谢你?”五百年前的大浩劫,究竟发生了什么?纠缠我的另一个男人,到底要带我去哪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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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,写少了显得仓促,最终就以这个版本完结了,对意犹未尽的读者病病就说声抱歉了,说实话,病病一般看小说超过四十万字的小说就直接略过了,写到目前这个字数完全是计划之外。 然后读者可能会觉得结局有点草,但无论写多少,在故事戛然而止的那一天大家还是会觉得草,就跟病病最爱看的《盗墓笔记》一样,看了那么久,或许三叔一直都在酝酿结局,但是看了结局以后还是会觉得草,就是因为这个不完整的结局,让病病一直念念不忘到现在啊,不过三叔在补坑(跑偏了)。 当然,如果不觉得草的话,可能是不想看了,或者字数真的到一定地步了。 哎,其实写大结局这个标的时候,心里很忐忑,因为我知道肯定会有很多人说结局的太草率了,可能病病喜欢这一类半开放的结局,感觉结局就要写略一点,看来病病要多做些功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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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一次无意中的遭遇,让苏沉双目失明。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,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。他要用自己的努力,为自己,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