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本书总算有个完美的结尾,这本书的结尾说实在的,我觉得比女同学荒岛的结尾要好。 因为女同学荒岛那本开头的几十万字太难写了,所以写那本的时候,非常的疲惫,而且当时是第一本两百万字的书,所以当时驾驭的能力还是有点弱,所以当时都在拼命的写,那本书比这本书要疲惫很多。 不过这本书也很累,写书这玩意,别人看起来很轻松,但是实际写起来却一点也不容易。 因为要填坑,要前后呼应,还要有伏笔,还要有人物的设置什么的…… 写书费的是精血,这玩意真的有点累,尤其是长时间的高度作业,因为每天都要写八千字,每天都要有新的剧情…… 大家可以想一下,写八百字作文都得抓耳挠腮很长时间,别说是写几百万字的小说了,而且每天都要坚持和稳定的更新。 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