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本书总算有个完美的结尾,这本书的结尾说实在的,我觉得比女同学荒岛的结尾要好。 因为女同学荒岛那本开头的几十万字太难写了,所以写那本的时候,非常的疲惫,而且当时是第一本两百万字的书,所以当时驾驭的能力还是有点弱,所以当时都在拼命的写,那本书比这本书要疲惫很多。 不过这本书也很累,写书这玩意,别人看起来很轻松,但是实际写起来却一点也不容易。 因为要填坑,要前后呼应,还要有伏笔,还要有人物的设置什么的…… 写书费的是精血,这玩意真的有点累,尤其是长时间的高度作业,因为每天都要写八千字,每天都要有新的剧情…… 大家可以想一下,写八百字作文都得抓耳挠腮很长时间,别说是写几百万字的小说了,而且每天都要坚持和稳定的更新。 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天生废武脉,十年傻子名,古老石碑,祖祠石棺。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,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,一路高歌狂飙,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,挺身问剑,这一生,不弯腰!激情,热血,红颜,腹黑,扮猪吃老虎,一个都不会少,禹枫出品,速度保证。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