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时间。 一年的时间,写了140万字。 这是我写的第一本书,说实话,犯了不少的错误,很多地方都写的不尽如人意,有些剧情安排得也有些仓促。 但,终究还是写完了,没有当一个死太监。 其实,这本书在接着写下去也是能写的,比如说东方大陆,比如说破碎虚空后的神域,比如说回归后的现代剧情。 但,我还是决定完结了。 一来,这本书成绩不甚很好,赚不到什么钱,稿费每月200多块,加上全勤600,武侠品类的内力榜200,也不过1000块。就金钱方面,和每天晚上付出的这四五个小时是不划算的。只是凭借着对写书的兴趣才撑到现在,毕竟有时候梦想是梦想,无关金钱。 二来,再写下去意义也不大了。去东方大陆大杀四方,最后再和始皇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